副所长。具体负责科技创新、合作交流、学科建设、研究生教育、科技创新平台、学术机构管理、成果转化与服务三农管理、资源开发、所企合作、所地合作、所办企业监管、乡村振兴等工作。分管所科技处、产业发展部。分管广西右江干热河谷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、黔西南科技创新研究中心,“一岗双责”,完成所长、党委书记交办的专项工作。